• 蓝色
  • 红色
  • 绿色
欢迎访问宝马彩票网就业创业信息网网站!
今天是:
站内搜索:

    “专升本”指南

    作者:就业创业信息网   更新时间:2015-12-28 09:06:00 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:【     】 打印

     “专升本”指南

    、考试科目

    文科综合(高等数学)、英语、计算机、医学综合

    注:1、报药学专业的考高等数学,不考文科综合。其它均考文科综合。

    2、考试科目、内容均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。

    、毕业派遣

    1、  升学

    根据省招委皖招委字(200208号文中,关于“录取的新生派遣时不再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”的规定,对毕业生已被录取“专升本”的,不再发《报到证》,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办理档案、户口转接手续。

    2、  放弃升学

    1)本人放弃升学而要求就业派遣的毕业生,要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,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;并由录取院校教务或招生部门出具同意弃学证明;留存“专升本”《录取通知书》复印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
    2)已落实就业单位的,需有手续齐全的《协议书》。

    3)持《录取通知书》原件及以上学校证明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经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领导审批后,到中心财务室缴费用,办理、领取新签发《报到证》。

    4)将新《报到证》复印件留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。

    5)毕业生持新《报到证》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。


  • 上一篇:已经没有了
  • 下一篇: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发《报到证》流程图